欢迎访问本网站!

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29 16:55:34  发布人:admin_wxycmx  浏览量:90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2016年科研成果奖励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我处拟于1216日前完成20161-11月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审核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起止时间:

201611日至20161130日,因数据采集需要, 12月的成果下一年度330号前统计上交,但奖励纳入下一年度发放。

2、申报的成果类别:

《湖南女子学院学术奖励办法》中规定的标注了湖南女子学院为完成(承担)单位在20161-11月取得的论文、著作、、作品、获奖等科研成果。具体有:

1)在国内外具有正式公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标明我校校名的学术论文(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期刊字数在3000字以上,报纸字数在2000字以上)。

2)国内外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编著、教材、教辅材料。(论著、编著、教材、教辅材料的作者简介中必须标明我校校名)

3)在国家级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艺术作品或以我校教师身份参加的省(部)级以上部门组织学术奖励或省(部)级以上部门组织的美展、演出的获奖作品。

4)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教科成果奖、专利等。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125日前,取得上述业绩的教职工在所在单位申报,向所在单位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复印件,并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录入。

2、单位审核汇总。129日前,各单位根据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汇总。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科研处,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和成果原件、复印件。

3、职能部门审核。1216日前,科研处复查,并汇总后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及金额,并上报校长办公会。

三、有关说明

1、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本人科研成果,无任何知识产权问题,一旦发现有抄袭、作假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2、论文须注明发表时间、所发表的刊物名称、期数、主办单位,并务必提供期刊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时请将期刊的封面、全部目录以及个人论文正文复印;如有反响材料,请提供反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著作、教材类,除提供作品的原件外,必须提供作品的封面、版权页、封底和附有作者简介和编写人员分工的页面的复印件。著作/教材还务必注明写作章节。

4、各类奖励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统计表》内注明获奖时间、获奖名称及颁奖单位。

5、统计表请提交打印稿及电子文档,二者缺一不可。所有统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一人一个档案袋装好,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

6、本年度的科研成果奖励按《湖南女子学院学术奖励办法》规定执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CSCD期刊等以最新颁布的目录为准。

7、所有申报材料都要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

8、各单位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129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沈婕 电话:82825042 邮箱:603839618@qq.com

 

 

                                             湖南女子学院科研处 

                                             2016-11-29

 

核发:0 点击数:9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湖南女子学院版权所有 湖南女子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承制 Email: hnndedu@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