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8:58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大 中 小】
教师课堂教学规程
日期:2011-10-10 18:58:01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00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程
为建立稳定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化,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运用规范的语言和文字,讲授内容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社会文明与高尚的伦理道德,坚决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
第二条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第三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教学大纲要求,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认真编写教案。作为教学的实施文件,教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的组织;作业与思考题;阅读书目;教学后记等。
第四条 上课前教师必须熟悉教案,并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工作,提前3~5分钟到达教室,进教室前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每次进教室须持有教案、教材、授课计划和学生考勤登记册。
第五条 教师进入教室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上课铃响后,教师应立即走上讲台宣布“上课”,由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回答“请坐下”,开始正式上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为保证教学效果,不允许两节课连上。教师必须在下课铃响后方可宣布下课,学生在教师宣布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
第六条 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联系和了解。教师应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中课外作业、考试等要求和方法,以及各自在评分中的比重。
第七条 教师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课堂考勤,管理好课堂秩序。每次上课教师都应以各种方式清点学生人数,核实、记录迟到、缺课学生名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学生累计迟到三次算旷课一节,学生全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八条 音乐、美术课要做好教学记录。体育课要指导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掌握动作要领,严守运动规程,杜绝伤害事故。
? 第九条 教师上课时应承上启下地导入新课,并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讲授新课。课堂讲授应当努力作到教学目的明确,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富于启发性;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和思想的严肃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着重讲思想、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内外部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讲透疑点;处理好传统观点、外来理论、不同学派和本人见解的关系,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和无分析、无批判地罗列堆砌,不应讲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内容;要适当地联系实际;注意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适当,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尽量运用多媒体手段教学,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
第十条 要认真组织好讨论课。课堂讨论前,教师要慎重选题,并认真指导学生作好充分准备,写好发言提纲;课堂讨论时,要积极引导,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支持发表不同意见,特别要支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激发学习兴趣和探索真理的精神,培养独立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和胆识;课堂讨论结束时,教师要进行总结,引导学生得出明确结论,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并培养学生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的实事求是精神。?
第十一条 对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如写作、习题、语言训练等,任课教师应和其他教学环节统筹安排,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坚持现场指导,努力扩大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