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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专科)实施办法
日期:2011-10-10 18:59:41  发布人:admin3  浏览量:1341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8:59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  
《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学分制(专科)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样化的要求,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做到因材施教,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分制与学分
    1、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习份量、以学分反映课程地位和要求、以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自由选课自主学习为核心、以平均学分绩点评估学习质量并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一种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特点是:①以学分表示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份量;②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包括才能、特长、爱好、学习基础与勤奋程度等;③教学计划具有弹性。
    2、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业的基本计算单位。学生学完某一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学分;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和总学分方能毕业。三年制专科应修满的总学分数为120~135。
    3、学分计算:理论教学课程(含课内实践教学)一般按17课时折算1个学分(少量特殊课程除外,特殊课程及其折算办法一律须经教务处审核认可);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一周折算1个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
二、教学计划
    4、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和其他教育教学环节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5、教学计划内容包括: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招生对象与修业年限,学分要求,主要课程设置,成绩考核,有关表格。
6、各系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可参照学校每年下发的《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关于制订??级专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进行。
    7、教学计划由各系组织制订,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更改。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或者各专业根据学科发展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要求增设新课程时,应由系主任提出,报教务处及主管校长审批。
8、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①必修课是为学生以后的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是指任何专业都必须学习的课程,公共必修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必不可少的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包括“两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体育(含形体训练)、女性学、现代礼仪、普通话与口才、现代家政、就业指导。专业必修课,是指某一专业必须学习掌握的课程,此类课程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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